根据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和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活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我局下属单位市政服务中心审核退休职工邓土琼同志的申请资料,核实该同志符合该办法申报条件的第三点:离退休干部本人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严重疾病,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当年个人自付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特殊没困难的。以下是关于该同志的简要介绍:
姓名:邓土琼,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环卫站普工退休,家庭成员共3人,家庭人均收入是4020.12元,该同志于2017年10月经连山人医确诊结肠癌、高血压、冠心病,同年11月经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确诊乙状结肠癌、高血压等,经综合术后治疗后,又发生转移瘤,反复化疗和手术治疗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仅2023年门诊个人自费累计达57864.48元,2024年至今累计自费24645.55元,特此申请困难补助。
现拟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退休职工邓土琼同志申请生活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个人、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吉田镇广德大道住建大楼六楼市政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3-873282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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